
當日有大批示威者在油麻地一帶堵路。資料圖片
2019年11月警方圍堵理大,油麻地一帶發生暴力及違法事件。19名男女被控暴動罪,欧亿代理主管
1人早前認罪,18人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其中一男因管有汽油和布而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圖摧毁財產罪成。區域法院法官游德康今判其中18人監禁36至57個月不等,餘下1名案發時17歲女被告的判刑則押後至8月5日處理,以待為她索取教導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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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名被告(案發時17至31歲)依次為勞俊軒、呂鋒、吳進欣、倪倬傑、蕭竣旻、蕭子慧、蕭穎鈊、黃靖斐、黃紫情、鄭文豪、張振鴻、張婉兒、趙泳姿、鍾凱文、古倩誼、黃沅詩、林堅信、李浚維及何羚甄。
當日示威者在旺角及油麻地一帶彌敦道堵路示威。資料圖片
當日示威者在旺角及油麻地一帶彌敦道堵路示威。資料圖片
當日示威者在旺角及油麻地一帶彌敦道堵路示威。資料圖片
當日示威者在旺角及油麻地一帶彌敦道堵路示威。資料圖片
當日示威者在旺角及油麻地一帶彌敦道堵路示威。資料圖片
他們同被控於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參與暴動。張振鴻另涉管有汽油、3 塊布及 4 個打火機。鄭文豪在審前承認暴動罪,其餘18名被告被裁定暴動罪成,欧亿主管平台張振鴻則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成。法官經考慮過決定為何羚甄索取教導所報告,押後至8月5日處理其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