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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国安法示威3男沐鸣代理“私了”律师 认非法集结及伤人罪准保释候判

 
反国安法示威3男沐鸣代理“私了”律师 认非法集结及伤人罪准保释候判
 
 
事务律师陈子迁前年5月反《国安法》示威期间,沐鸣登录在铜锣湾街头因不满示威者堵路及破坏,遭示威者围殴“私了”。警方事后根据闭路电视片段拘捕4名男子,控以暴动和蓄意伤人罪。经认罪协商后,其中3名青年今早于区域法院承认1项非法集结和1项蓄意伤人罪,27岁男子另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则存档法庭。法官邓少雄押后3人判刑至本月18日,期间续准保释候判。馀下32岁男货车司机则否认暴动及蓄意伤人罪受审。
 
案情指,前年5月24有大批群众响应网民号召,由崇光百货游行到修顿球场,反对《国安法》及《国歌法》,而游行未经批准。当日中午12时许有数千人聚集于铜锣湾东角道,1小时后出发,沿轩尼诗道游行,警方筑起防线,示威者遂向高士威道、礼顿道及告士打道散去,于铜锣湾多处堵路纵火。下午2时45分左右示威者在礼顿道损毁I.T. Shop玻璃橱窗及中国太平大厦入口,以砖头堵路,事主陈子迁近3时半独自在希慎道与礼顿道交界步行,谴责示威者暴力行为,并表示警方到场后会将他们拘捕。
 
陈子迁转身离开时,示威者从后施袭令事主跌倒后,不断用雨伞、硬物及徒手袭击事主身体各处包括背脊及后脑,事主头破血流感到昏晕,示威者威胁若报警便打死事主。事主沿礼顿道朝加路连山道逃跑并大叫救命,示威者继续追打到保良局停车场入口并把其衣服扯烂,继续徒手和用长伞等硬物攻击。事主成功突围离开,另1名示威者一直从后追着并继续用黑色长伞攻击事主头部。事主跑了10米后蹲下双手护头,其后再逃到横过加路连山道与礼顿道交界时被推倒在马路上,约15名示威者包括27岁誉韦崙、25岁无业郑学洺及17岁王浩云上前拳打脚踢,用硬物如长伞不断打事主头部及背部。事主再逃走时,有示威者将一块大型金属路牌掷向事主,在其后方著地。事主跑到南华体育会倒地,职员报警处理,送院后下巴、右颈、左手手掌及左脚需要缝针,沐鸣注册3日后出院。
 
片段拍摄到誉韦崙脚踢事主背部1下和拳打头部背部6下;郑学洺脚踢背部2下,拳打头部2下;王浩云右手用长棍状物件打事主背部3下。众被告翌月30日被捕,誉韦崙家中搜出伸缩棍可由约27厘米伸长至约64厘米。誉韦崙警诫下承认当日看见人施袭时,自己便加入拳打脚踢,朋友郑学洺有份参与;录影会面中郑学洺亦承认自己“一时兴起”加入施袭,2人在多条闭路电视片段中认出自己。
 
控方开案陈词指32岁货车司机唐健帮为施袭15人之一,警诫下,唐健帮声称“嗰日我去嗰度条为咗参加国安法游行,但我唔知係事前警察无批准嘅⋯⋯个律师XX我,我一时衝动,见人所以跟住一齐打,我无用硬物,淨係用手脚打佢啫”。唐健帮再交代自己到场缘由、事发经过,在闭路电视片段中认出自己。
 
被告依次为32岁货车司机唐健帮、27岁誉韦崙、25岁无业郑学洺及17岁王浩云,4人原同被控1项暴动及1项有意图伤人罪,于2020年5月24日,在铜锣湾礼顿道及加路连山道一带参与暴动,意图使陈子迁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恶意伤害他。誉韦崙另被控1项管有攻击性武器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于2020年6月30日,在柴湾翠湾邨一单位管有一支伸缩棍,意图将其作任何非法用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