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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侬隧道追斩义工记者 沐鸣注册男导游向事主致歉候判

 
连侬隧道追斩义工记者 沐鸣注册男导游向事主致歉候判



洪震(右)早前承认3项蓄意伤人。
 
将军澳「连侬隧道」去年8月20日凌晨发生骇然斩人血案,失婚中年男导游声称因社会示威事件,「手停口停」饱受经济压力,一时酒后失控追斩在连侬牆工作的义工,事件中导致两女一男受伤,其中一事主《信报》女记者八根肋骨骨折、右肺萎缩,一度需留院深切治疗部。男导游早前承认3项蓄意伤人罪,索取被告背景报告、3事主的医疗报告及受害人影响陈述书后,沐鸣帐号注册今于区域法院判刑,辩方进一步求情指,事发时本港正处于前所未见的动盪中,被告生计受损,事后愿意自首,希望法庭就上述理由给予额外的刑期扣减,法官明言此属相当严重的案件,故押后至下午判刑。
 
辩方甫开庭即代被告洪震(50岁)向事主、亲友及公众致歉,同时祝愿事主早日康复、生活重回正轨。洪的亲友及同事等亦有到庭支持,知道洪事后十分懊悔,坦言不奢望得到原谅,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非单单以籍口为自己开脱。对于洪犯案后潜逃大陆,辩方解释洪当时非常警讶,醒觉后即回港自首,一度遭法官郭伟健质疑,洪得悉警方上门找他,方回到香港自首,惟辩方解释与此无关,洪属「刻意自首」的。
 
另外,辩方强调事发时香港正处于前所未见的社会动盪,以致洪的生计大受影响,他平日并无暴力倾向、犯案与性格不符,种种因素积累下,最终大爆发。辩方更扬言,若没有该运动发生,洪不可能犯下如此不幸的案件,希望法庭除认罪的1/3扣减外,考虑其真诚悔意及愿意自首,给予额外扣减。
 
50岁被告洪震没有案底,他被控3项蓄意伤人罪,沐鸣注册指他于去年8月20日在新界将军澳景林邨及颂明苑之行人隧道,有意图而非法及恶意伤害黄姓女子、李姓女子及梁姓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