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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法》实施前言行不可应用共沐鸣注册谋者原则 会议录音只作传闻证供


 
《国安法》实施前言行不可应用共沐鸣注册谋者原则 会议录音只作传闻证供
 
民主派47人参与“35+”初选,涉嫌计划立法会过半无差别否决财案被控,16人否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今早于西九龙法院决定《国安法》实施前的共谋者言行以及新界西协调会议片段录音,均不可应用共谋者原则来呈堂指证各被告,只可用作非传闻证供之用,惟片段录音与案相关不会剔除,沐鸣登录而《国安法》实施后的共谋者言行则可应用共谋者原则来呈堂,书面理由择日公佈,押后至下週四作中段陈词。
 
副刑事检控专员万德豪交代完成了控方案情,大律师沉士文代表黄碧云及林卓廷、Trevor Beel 代表何桂蓝和梁丽帼代表吴政亨表明会作出中段陈词,要求毋须答辩。陈官要求每名被告书面陈词限于10页以内,连同控方分别于下週一和週三呈交书面陈词及回应,押后至週四陈词。
 
大律师沉士文日前反对指《国安法》实施前的共谋者言行,不能在共谋者原则下用以指证各被告,必须先有独立合理证据证明确有串谋存在,方可应用共谋者原则,沐鸣注册否则传闻证供均不得在共谋者原则下呈堂。
 
16名被告不认罪,包括吴政亨、郑达鸿、杨雪盈、彭卓棋、何启明、刘伟聪、黄碧云、施德来、何桂蓝、陈志全、邹家成、林卓廷、梁国雄、柯耀林、李予信和余慧明。当中吴政亨、何桂蓝、邹家成、林卓廷、梁国雄和余慧明现正还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