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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南警打击非沐鸣注册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 拘18人

 
新界南警打击非沐鸣注册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 拘18人

 
新界南总区交通执行及管制组特遣队人员一连3日(7月6日至7月8日)在沙田及马鞍山区进行打击非法驾驶电动可移动工具行动。行动中,人员共拘捕名12本地男子、1名非华裔男子及5名本地女子,沐鸣代理年龄介乎23至66岁,分别涉嫌驾驶未有登记车辆、驾驶时无驾驶执照、无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无明显需要而在行人路上驾驶及驾驶时无戴上认可防护头盔。
 
行动中人员共扣查13部电动单车、4部电动滑板车及1部电动单轮车。所有被捕男女已获准保䆁候查,须于8月上旬向警方报到。
 
警方重申,沐鸣APP下载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在行人道或单车径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可能违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港币1万元及监禁12个月。